1,醫保是社會醫療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壹定的法律法規建立的,為保障範圍內的勞動者提供基本醫療需求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
2.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醫療保險的種類很多,所以針對不同的人群設定了不同的條款。對於醫保來說,買了之後生病了,可以報銷,但前提必須符合條件。個人的醫保,妳自己交,員工的,醫保由用人單位交。
4.2017年5月2日,有消息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下發通知,要求2017年,各級居民醫保人均補助標準在2016的基礎上增加到30元,人均每年達到450元。2017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人均個人繳費標準在2016的基礎上提高30元,人均每年達到480元。
5.具有“低水平、廣覆蓋”的特點,繳費以大多數單位和個人能夠低水平承擔的費用為標準,覆蓋城鎮所有單位和職工,不同單位的職工都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被保險人完成繳費年限後可終身享受。其次,基本醫療保險具有“雙方負擔、統賬結合”的特點;本著“收支平衡”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