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出軌通常不構成犯罪,因此不會受到刑事處罰。這種行為多被視為民事糾紛,涉及道德和家庭倫理,但並不違反法律。但如果不貞發展為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或者登記復婚,即使尚未辦理正式結婚手續,也可能構成重婚。此時是違法的,可能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責任。此外,如果出軌對象是未成年人或現役軍人,則可能構成其他刑事罪名,如強奸或破壞軍婚等。因此,雖然單純的行騙並不違法,但在壹定情況下,相關行為可能觸犯刑法。
同居的法律效力;
1,同居不等於合法婚姻;同居沒有法定的婚姻權利和義務;
2.同居期間的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權利;
3、* *在同居關系中對財產的處置原則上遵循雙方的協商壹致;
4.同居關系解除後,雙方不能要求對方承擔離婚後的贍養費或撫養費;
5.同居期間的債務壹般認定為個人債務,除非證明是同壹債務。
綜上,同居期間出軌通常不構成犯罪,但如果發展到與他人同居或再婚登記,則可能構成重婚罪,如果出軌對象是未成年人或現役軍人,則可能構成其他刑事罪名。因此,雖然出軌本身並不違法,但在壹定情況下,相關行為可能觸犯刑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2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
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