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幾個帶頭不交費的。他們委婉地代表業主和所有人,要求自治,要求物業超出服務標準。事實上,他們長期不交費。有多少業主這樣做?或者因為物業服務費導致的不交,哪怕是他自己裝修導致的問題,也算物業不作為。這種群體只是業主中的少數,不能代表大多數業主。
2.起訴還需要經濟成本、時間成本和精力成本。如果物業公司起訴業主不交費,需要去法院查找、收集、提交證據,然後排隊等候。因為物業服務費的金額沒有經濟犯罪那麽大,壹年幾十萬,長的幾萬。
3.有的業主不交費,是跟風造成的。是看了領導給自己發工資之後才知道的。沒有必要起訴這類業主物業公司。起訴不交費的個人,但物業已經按合同提示、催收、告知、公示,就是俗話說的,要殺雞儆猴,就要為他人做出表率。
4.並不是物業公司起訴業主越多越好。這樣的法院判決,是會伴隨壹個公司壹生的法律糾紛,無法收拾。如果物業公司起訴業主太多,也證明其服務不到位,標準不高,業主不滿,小區不和諧。所以物業公司壹般起訴業主,也就是幾個人,而不是壹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