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銅仁百利鞋廠多久可以辭職?

銅仁百利鞋廠多久可以辭職?

1.如果員工辭職,他/她只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員工到期,可以直接辦理離職手續,要求公司結算工資。不需要任何理由。如果單位拒不支付工資,那麽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2.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壹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察。用人單位有下列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之壹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上一篇:天貓積分兌換火爆。可以投訴315嗎?
  • 下一篇:土地增減掛鉤房屋補償標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