籠網是壹種隱藏的捕魚工具,俗稱絕句網。無論多大的魚,壹旦遊到籠子裏,就遊不出來了。由於網箱網目過小,不利於漁業資源的保護,對水域生態系統的破壞很大。
違反水產資源保護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網箱養魚者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可根據情節輕重判處相應處罰。
壹般地下籠的覆蓋範圍有限,捕獲量也小。大部分都是自己吃或者純粹為了好玩。這種采集很難殺死種群和生態水平,所以只要不大量使用,問題不大,和毒魚、電魚不壹樣。而漁政部門是國家單位,沒有精力去區分個別野生動物愛好者和魚販。而且從公平容易的角度來說,統壹禁籠也是合理的方式。
如果私自拿走他人魚塘,如網箱等,涉嫌盜竊,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