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錄的視頻屬於非法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如果視聽資料是以法律禁止的手段獲取的,則屬於非法證據。未經他人同意的錄音錄像,只有在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才能作為法律證據采納。因此,偷錄的視頻不能作為證據。
使用偷拍作為法律證據有三個限制:
1,不允許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包括個人隱私和個人生活不受幹涉;
2.不得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以暴力、脅迫、非法拘禁、竊聽等手段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訴訟證據;
3.也禁止故意違背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的偷拍行為。
證據確實、充分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定罪量刑事實有證據證明;
2、根據法定程序查證屬實的最終證據;
3.基於全案證據,對認定的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綜上,錄制的視頻屬於非法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能夠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壹)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鑒定、調查、實驗記錄;
(八)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