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誹謗他人是犯罪行為。法律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造成他人傷害,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通過信息網絡實施上述行為,也構成侮辱罪,需要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壹)同壹誹謗性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因誹謗受到行政處罰兩年內,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 *侮辱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