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關於舉報的規定》第六條。
申報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壹)依靠群眾,方便群眾;
(二)依法、及時、高效;
(3)統壹管理、集中辦理、分級負責;
(四)嚴格保密,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5)加強內部合作和制約,接受社會監督。
二、12309的受理範圍是什麽?
1,不服人民檢察院決定的申訴或上訴;
2、反映公安機關查處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和舉報;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或裁定的上訴;
4、反映執行判決、裁定和監獄、看守所活動情況,有投訴和申訴違法行為的;
5.檢察機關管轄的舉報;
6、反映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