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己協商。當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如果消費者想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通過與經營者自行協商解決矛盾糾紛,依照法律的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經營者承擔應有的賠償責任。
2.達成和解。當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如果和經營者坐下來,大家可以談維權和賠償,雙方可以達成和解協議,雙方的矛盾就解決了。
3.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當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消費者可以選擇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曝光這些侵權行為,讓這些違法行為無處藏身,也可以規範經營者的行為。
4.消費者協會調解。當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消費者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投訴後,可以請求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進行調解,第三方監管機構將作為監管機構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5.申請仲裁。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消費者與經營者未達成調解協議或者達成和解的,可以向商事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由商事仲裁機構走法定仲裁程序,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6.向法院提起訴訟。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消費者與經營者未能達成維權協議的,消費者可以向經營者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司法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與經營者就消費者權益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