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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經營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區別

壹、土地經營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區別

1.主要區別在於:第壹,不同權利的土地承包權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成員的壹部分權利。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民事權利中的物權,具有排他性。第二,權利的內容不同。土地承包權是農村集體組織成員權利的壹部分,土地承包權是農村集體組織成員權利的壹部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條;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

(二)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用於農業的土地,依法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第二,什麽是土地承包經營權?

1.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承包農戶以從事農業生產為目的,對農民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在土地使用過程中,應當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業建設。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2.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用於農業的土地,依法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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