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成為非農業戶口的,承包的耕地、草地歸發包方。承包方不歸還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法律解析:土地確權是指對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其他權利的確認和確定,也是依據法律和政策確定壹定範圍內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和其他權利的內容。10月365438+2065438+2003中央壹號文件提出,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65438+2008年3月,我國正式啟動農村房屋不動產登記發證試點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成為非農業戶口的,承包的耕地、草地歸發包方。承包方不歸還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