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具證明,被保險人患慢性病應由定點醫院以上醫生出具證明,並由醫院醫務科蓋章;
2.提交醫療保險申請;
3.醫院受理申請,進行費用審核;
4.財務支付。
慢性病卡的功能:
1,減輕患者負擔:慢病卡通常用於慢性病患者購買長期用藥,可享受壹定的藥費減免或報銷;
2.就醫便捷:持卡人在購藥或就醫時,可通過慢病卡快速完成支付,減少排隊等候時間;
3.健康管理:部分慢病卡具有記錄患者用藥和醫療信息的功能,有助於醫生和患者更好地管理病情;
4.政策宣傳:慢病卡的發放和使用有助於宣傳國家和地方醫療政策,提高慢性病預防意識。
總結壹下,慢病卡補辦流程包括開具疾病證明、提交醫保申請、醫院受理申請、審核費用、財政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