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員的權利是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
(壹)參加團的有關會議和團組織的各種活動,接受團組織的教育和培訓。
(二)在團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參加團的會議和在團的報刊上討論團的工作,對團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和批評。
(四)如果對團的決議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向團的上級組織提出,然後堅決執行。妳對聯賽的決議有不同意見是正常的。但為了保證聯盟的高度團結,聯盟要求每個成員堅決執行決議,不允許另搞壹套。這樣,在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下,團員有權保留自己的意見,向上級反映自己的意見。
(五)參加本團體組織的討論處分自己的會議,並可以為自己辯護,其他成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
團員的義務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第二條明確規定,團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學習共青團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專業知識,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能力。
2、宣傳和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積極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並在學習、勞動、工作和其他社會活動中以身作則。
3、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團的紀律,執行團的決議,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倡導* * *社會主義道德,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戰鬥。
4、接受國防教育,增強國防意識,積極履行保衛祖國的義務。
5.虛心向人民學習,熱心幫助青年進步,及時反映青年的意見和要求。
6、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糾正缺點和錯誤,自覺維護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