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占用、毀壞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分別或者合計五畝以上的;
2、非法占用和毀壞其他林地數量達到十畝以上的;
3、非法侵占、毀壞本條前兩款規定的林地,數量達到相應標準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4、非法侵占、毀壞林地,其中壹項達到相應數量標準的50%以上,且兩項合計達到規定數量標準的。
征地補償分為三部分: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林木補償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執行。
法律依據:
退耕還林條例
第三十五條國家按照批準的退耕還林實際面積,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提供糧食補貼、種苗造林補貼和生活補助。具體補貼標準和補貼期限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尚未承包到戶和休耕的退耕還林地,以及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列入退耕還林計劃的,只享受苗木造林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