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拖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租金;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據《民法》第七百二十二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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