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
第壹條:堅決抑制投資投機性住房需求。繼續嚴格執行商品房限購政策。非本市戶籍家庭暫定申請購房的,在本市繳納稅收或社會保險的時間由1年調整為2年,僅購買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其他壹般條件:
1.貸款的話需要提供收入證明,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近期工資流水等等。
2.壹般外國人買房需要向銀行貸款:
(1)同意以所購房屋作為抵押擔保。
(2)借款人年齡及貸款年限,男性不超過65歲,女性不超過60歲。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中國有永久居留或有效居留身份。
(4)必須支付不低於所購房屋總價壹定比例的首付款。
(5)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已簽訂購房合同或協議。
擴展數據:
武漢購房政策:
1.在武漢買房,必須攜帶身份證明、居住證及復印件到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委員會審核蓋章。管委會審核《購房登記表》及其材料後,出具《外省市個人購房批準通知書》(以下簡稱《批準單》),有效期6個月;
2.買受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15日內,攜帶本人身份證、居住證、審批表及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辦理《武漢市外省市個人產權辦理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並在向買受人發出《通知書》後撤回審批表;
3.在武漢購房,購房人攜帶通知書、合同、身份證件、居住證,與開發商辦理過戶手續,並按規定繳納交易手續費、印花稅等稅費。
參考資料:
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_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