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工作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得低於本人日工資的one hundred and fifty %;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加班工資不低於本人日工資的兩倍;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低於本人日工資的三倍。
法律客觀性:
根據勞動部下發的《關於印發的通知》,工資應當按照以下標準支付:(1)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超過每日法定標準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補休的,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日或者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日或者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按照以下標準支付加班工資:1;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倍支付加班工資;2.休息日工作的,同時給予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倍支付加班工資;3.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用人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制度,勞動者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安排加班的,用人單位參照上述原則,按照不低於1.5倍、2倍、3倍計件單價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