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對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2、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體系,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基本依據。
3、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堅持有序、內外協調、科學規範、有效運行的原則。
4.實現立法與改革決策的銜接,確保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承認,並由國家強制力強制執行的,反映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誌的規範體系。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法律是由具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頒布,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總稱。法律是法典和法律的總稱,分別規定公民在社會生活中能做什麽和不能做什麽。
法律的作用
1,法律對人的行為有引導作用。對人類行為的指導有兩種形式:個體指導和規範指導。
2.法律作為壹種行為規範,具有判斷和衡量他人行為合法性的判斷功能。
3.法律對人的行為有教育作用,表現為現實作用和示範作用。
4、通過法律,人們可以提前預知自己或他人的行為是合法還是非法,法律上有效還是無效,會有什麽法律後果。
5.法律可以通過懲罰違法犯罪行為來迫使人們遵守法律。
6.法律的社會功能是執法作為壹種特殊的社會規範,在實現階級統治的社會目的中發揮作用。
7.法律的社會功能包括兩個方面:意識的政治功能,即維護階級統治;二是社會職能,即履行社會公共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