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間在醫院外購買的藥品或手術器械的費用不能報銷。互惠保是對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兩者的保障範圍不盡相同。基本醫保只能報銷醫保範圍內的醫療費用,而上海滬惠寶適合報銷醫保目錄外的醫療費用。報銷範圍不壹樣,不會重復報銷。但需要註意的是,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發生了上海包惠範圍內的醫療費用,但未被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報銷,上海包惠不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此外,醫保待遇未生效或失效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