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教授通過訪談和調查總結了現在村民願意打官司的原因。壹是訴訟的經濟成本相對較低,二是法院比調解、仲裁這些受人影響較大的方式更加公正。但王教授也指出,大量糾紛提交法院系統,造成法院系統超負荷運轉,嚴重浪費國家司法資源。
在傳統社會,無訟和平的觀念在同齡人中普遍存在,但在現代社會,鄉村治理卻主動向正義轉變,這反映了鄉村自治制度的崩潰。存在城鄉二元結構與鄉村價值觀沖突、秩序再生產困境、基層組織治理資源缺失等諸多問題。
王教授對案例進行了分析
王教授用大數據工具分析後得出結論,很多類型的案件不適合法院和解。因為真正出問題的是其他壹線職能部門,法院作為壹個滯後的糾錯部門,很多時候治標不治本,問題的根源還是存在的。
在當前法律越來越專業化和復雜化的趨勢下,司法治理所依賴的法律話語和權利話語已經受到熟人社會簡單正義觀的質疑,難以通過理性邏輯解決。在現代輿論的影響下,司法治理所依賴的法律權威和司法權威遇到了不積極配合的質疑問題。這種法律邏輯與鄉村內部秩序的沖突,由於結構性矛盾,註定是不可調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