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學生有選擇放棄學業的權利。培訓機構在合同中約定不退費屬於“格式條款”和“霸王條款”。培訓機構和學員之間可以有協議,但協議不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學生或家長提供繳費依據和書面材料,可以協調退款。
3、所謂消費者投訴,是指消費者因日常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糾紛,從而提出書面或口頭異議、索賠和要求解決問題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壹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民事案件:
(壹)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