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為人之前的行為是正當的或者只是壹般的錯誤或者壹般的違法行為,而其他人自殺的主要原因是自殺的人心胸過於狹窄,所以此時不存在犯罪問題;
(2)如果行為人之前實施了嚴重違法行為,導致被害人自殺的,自殺的結果可以認定為情節嚴重,可以將之前的嚴重違法行為上升為犯罪。如果在公共場合侮辱他人,導致其立即自殺,可以將施虐者視為侮辱;
(3)如果行為人先前實施了某種犯罪行為,導致被害人自殺,只要行為人沒有自殺的故意,就應當按照其先前的犯罪行為定罪,量刑時應當考慮自殺結果為從重或者加重法定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