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系統治理。社會治理不僅是政府的工作職能,還需要社會各界的參與。要從政府主導向政府主導、社會共治轉變。黨委要發揮領導作用,把黨的優勢納入社會治理。政府要發揮關鍵作用,把社會治理作為政府的基本職能,不斷提高領導和組織社會的能力。社會各界要積極參與社會治理,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發揮人民群眾的協調作用,形成完善的社會治理體系。
2、堅持法治。堅持依法治國是四個全面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當然,社會治理也要堅持法治,從控制和管制向法治轉變。要加強法制宣傳,樹立法律思維,完善法治方式,實現用法律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法制環境。切實加強社會治理領域立法,推動各級執法機關嚴格公正執法,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
3.堅持綜合治理。社會治理不能單純靠消除暴力來進行。要學會運用網絡、媒體等新的治理手段,進入新的社會領域,從單壹手段向多種手段綜合運用轉變。註重道德約束,規範社會行為,運用教育、咨詢等工作方法,協調社會關系。
4.堅持源頭治理。社會治理必須從源頭上根除矛盾,解決源頭問題,經過事後處置,向源頭治理邁進。要高度重視了解民情民意,了解存在問題的根源,從被動應對向註重根源轉變,把社會治理關口前移,努力把社會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要註重形成社會治理的長效機制,把有效的社會治理方式轉化為制度,進壹步完善各方參與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