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辦理備案手續。
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互聯網用戶提供信息的服務活動。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可以登錄本網站填寫備案信息。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向相應的電信管理部門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保證所填寫信息的真實性。如舉報虛假信息,電信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罰。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備案信息違反《電信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電信管理部門不得辦理備案手續。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擬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藥品、醫療器械等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應當在本網站辦理備案手續前,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完成備案手續後,將備案電子證書放入指定網站目錄。國家有關部門並沒有以此作為備案與否的參考標準。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備案事項發生變化後,應當及時更新備案信息。如不及時更改,電信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