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壹是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第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是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第五次發送淫穢、侮辱、威脅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第六,偷窺,偷拍,竊聽,傳播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