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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的性質是什麽?

法律解析:違反治安管理是指各種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以下三個特點:

第壹,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是違反治安管理行政法規的違法行為。

(1)違反治安管理是違反行政法規的行為,這是區分犯罪的壹個特征。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客體是受治安管理法律法規保護的社會關系,主要包括社會秩序、公共安全、公民人身權利、公私財產權利等。

(2)違反治安管理是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治安管理法規僅限於與社會治安秩序直接相關的法規。

第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具有壹定的社會危害性。法律保護的對象是特定利益,保護的方式是對違法行為給予懲罰性後果。

第三,違反治安管理應當受到治安管理處罰。違反治安管理的承擔行政責任。具體來說,應當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如警告、拘留、罰款等。如果行為情節非常輕微,不受治安管理處罰的,不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如果行為嚴重,就應該受到懲罰。這種行為是犯罪行為,不是違反治安管理。

違反治安管理的三個特征是壹個有機的統壹體。壹定程度的社會危害性是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內在依據;違反治安管理法規是違反治安管理的社會危害性的法律表現;治安管理部門應受處罰是行為的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的自然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危害社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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