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是為了規範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工程質量而制定的法律。
1999年8月30日NPC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通過。根據2017 12.27,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壹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決定》:、& lt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計量法>:修正案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招標擴展法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五條招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六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幹預招標投標活動。
第七條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當依法接受監督。
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應當依法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和有關部門的具體職權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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