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電表的程序如下:
1.居民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親自到供電營業窗口電報領取安裝申請表,按要求填寫清楚,交窗口業務接待人員登記;
2.身份證丟失或過期未及時辦理的,可由本人出具戶口簿;不能出具房屋所有權證的,可填寫《電報申請表》並加蓋公章至戶籍所在地村委會;
3.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應出示授權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三十壹條。
用戶應當安裝電能計量裝置。用戶用電量以計量檢定機構依法認可的電能計量裝置的記錄為準。
用戶受電裝置的設計、建設、安裝和運行管理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電力行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