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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的處罰依據是什麽?

法律分析:違法停車罰款150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具體處罰標準如下:

1,機動車駕駛人在現場,立即離開,不予處罰;

2.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的,處50元罰款;

3.機動車駕駛人拒絕立即離開現場的,處200元罰款。

以上幾點都不計分。另外,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可以拖走機動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的;

(二)機動車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壞、移動、改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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