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汽車違章需要的材料有駕駛證、行駛證、違章確認單、身份證。如果只是被電子眼拍到,只需要駕駛證。超速的話要準備行駛證,行駛證,各壹份復印件。如果妳被困住了,妳需要壹個出發決定和壹個駕駛執照。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在履行職責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並模範遵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對機動車駕駛人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以下簡稱記分),記分周期為12個月。壹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和考試。考試合格的,分數清零,機動車駕駛證交回;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