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密防範和堅決打擊各種滲透、顛覆、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和宗教極端活動。加強國家安全教育,增強全黨全國人民的國家安全意識,推動全社會形成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合力。
延伸信息“國家保護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的組織和個人,對維護國家安全做出重大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
“國家安全機關為維護國家安全,在必要時可以優先使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場地和建築物,使用後應當及時歸還,並支付適當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國家安全機關為維護國家安全的目的,可以對組織和個人的電子通信工具、設備和其他設備、設施進行檢查
2065年7月1日NPC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壹條規定,中國人民和公民的壹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不可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壹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臺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人民網-問: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要求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