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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應對不加班被解雇?

不加班被開除的處理方式如下:

1.用人單位因勞動者拒絕加班而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即繼續復工;

2.勞動者也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二倍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安排員工加班應滿足三個條件:

1,生產經營需要;

2.在程序上,加班前必須與工會和工人協商:

(1)是用人單位與工會的協商;

(2)就是和安排加班的員工協商。如果企業未經協商強迫員工加班,員工有權拒絕。

3.加班必須遵守法律。加班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但最多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壹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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