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委托和代理的區別?

委托和代理的區別?

法律解析:委托是指委托人與委托人簽訂授權委托書,委托人在規定的權限範圍內進行民事活動的行為。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的行為。兩者的區別如下:1。行使權利的名稱不同。代理包括三種類型: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表由法律規定。委托是指當事人雙方基於善意,通過合同決定進行的民事法律活動。2、從事不同的事務。代理所涉及的行為是基於意思表示,所以代理必須是民事法律行為;委托不要求以“意思表示”為要件,所以委托的行為可以是純粹的交易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九條委托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沒有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托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八條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或者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專利代理機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辦理專利申請或者其他專利事務;委托人的發明創造內容應當保密,但專利申請已經公布或者公告的除外。專利代理機構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 上一篇:微信支付寶等網絡借錢要保留哪些證據?
  • 下一篇:為什麽民法沒有溯及力,刑法奉行既老又輕的原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