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來,我國中小學科學教育不斷改革,但這些改革缺乏法律保障和支持。到目前為止,我國政府頒布的唯壹壹部與科學教育直接相關的法律是《科學技術普及法》,但這部法律只是針對校外機構的科普教育而制定的,並不針對學校的科學教育,所以它在推動學校科學教育方面的力度和影響力都非常有限。
專家表示,目前我國幼兒園、小學和中學的科學教育質量低於美國和日本,因此我國公民的科學素養遠不如美國和日本,社會認知存在“大而小”的問題,即高校更重視科學教育,而幼兒園和小學(以及初中)對科學教育的重視程度較低。
此外,中小學科學教學所必需的實驗儀器和材料得不到保障,影響了科學教育質量的提高。許多科學教師和科技輔導員的科學素養普遍不高,他們的科學教育專業水平有待通過研究和培訓來提高。只有通過立法,才能保證教育改革的科學進步。
希望教育改革能盡快有立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