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案件通過調解解決,我們會制作調解協議,並出具調解書。雙方當事人在調解筆錄上簽字,調解協議立即生效。當事人無權上訴,有助於我們及時結案!
2.調解書比判決書更簡單,耗時更少,有利於減輕我們的負擔!
3.我們每年都有調解率的考核指標,所以調解案件數量也是任務!
4.通過調解結案是雙方都同意的結果,也是雙方妥協讓步的表現。所以通過調解結案,有利於從根本上解決糾紛,真正解決糾紛,同時也有利於雙方矛盾的化解。法官提醒:如果雙方能及時調解壹起訴至法院的案件,可以先協商避免對簿公堂,以友好的方式結案,互惠互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