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法制是壹個廣義的概念,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與會計工作有關的各類規範性文件。它是調整會計關系的法律規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屬於規範相關會計人員職責的文件之壹,因此屬於會計法律制度。
二、我國會計法規體系主要包括四個層次,即會計法、會計行政法規、國家統壹會計制度和地方會計法規。各級主要區別在於制定部門不同。效力範圍也不同。
全國統壹的會計制度由國務院財政部根據《會計法》制定,包括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1.會計法規:由財政部制定,部門負責人簽署命令發布。
2.規範性文件:由國務院財政部制定並發布或者由財政部等部委聯合制定並發布。
三。《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文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3號,財政部部長謝發布。因此,屬於《全國統壹會計制度》中的會計法規,會計法律制度中的第三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