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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中世紀和文藝復興兩次掀起學習羅馬法的熱潮?

1.以《十二銅表法》為代表的早期羅馬法,打破了貴族對法律的壟斷,賦予普通民眾壹定的社會地位,使他們能夠積極參與羅馬國家的早期建設。羅馬民法的建立和完善使擁有民事權利的羅馬公民能夠非常有效地履行其民事義務。在從民國向帝國過渡的過程中,面對原有矛盾的激化,民法突破了民法的適用局限,帝國內部的新矛盾得到了有效的銜接,對維持羅馬的持久統治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自然法通過自身“人人生而平等”的人權理念來規範羅馬法的制定和實施,從而保證羅馬法能夠很好地維護羅馬政權的統治。羅馬法所蘊含的法制精神和法律條文的合理性對我們的法制建設有壹定的借鑒意義。2.在中世紀天主教占主導地位的時期,人們的思想受到神學的嚴重束縛,人格受到壓制;文藝復興時期,人們提出了以人為中心的思想,人文主義成為主流思潮。為了突出人的個性,從歷史中尋找理論依據,人們在這兩個時期掀起了學習羅馬法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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