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英國法治模式是對理性經驗主義哲學的壹種理解,是壹個復雜的經驗過程,經過長期的錘煉和適應。英語中所謂的“法治”在德語中可以稱為“法治國家”。法治是德國人經過200年的探索找到的切實可行的和平治國方略。
3.法治國家的理念源於18世紀的德國自由主義。研究表明,法治國家不僅是形式上的,而且是實質上的,而不是中國某些學者所認為的“法治國家只是形式上的”。德國法治國家經歷了自由法治國家、形式法治國家、混合法治國家、“實質法治國家”和正義法治國家等階段。美國的法治起源於英國,但歷史的獨特性導致美國走上了自己的法治模式。這種法治模式體現在:超越政治、權利至上、法律(憲法)至上、法治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