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直接稅,簡單來說,是指不容易轉嫁,由納稅人直接負擔的稅種,如所得稅、房產稅等。我國現行稅制結構以間接稅為主。近年來,我國不斷推進稅制改革,進壹步優化稅制結構,直接稅比重逐步提高,從2011的28.4%提高到2020年的34.9%。隨著我國經濟邁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現行稅制與國家治理現代化要求仍有壹定差距,直接稅比重仍低於世界主要國家。在不少專家學者看來,完善直接稅制度,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是加快建立現代財稅制度的重要內容,將推動建立和完善有利於高質量發展、社會公平和市場統壹的稅收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稅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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