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會沒有真正的法律,只有壹些以種族繁衍和生存為目的的既定制度。在原始社會,由於生產資料歸氏族所有,在生產過程中自然會形成原始的平等互助關系,而這些關系的基礎就是不成文的習慣。
比如我們應該怎麽種地,怎麽放羊,都是老壹輩教給下壹代的,這叫習慣。法律是階級社會的產物。原始社會末期,壹部分氏族成員通過對生產資料的占有轉化為氏族貴族。為了保證這個階層的利益,對原有的制度進行了改進,形成了最早的法律,這標誌著國家的誕生,人類社會進入了奴隸社會。
為什麽原始社會沒有軍隊?
在壹個非常原始的時代,沒有余糧的時候,我覺得不會有監禁。當時對部落成員最重的懲罰是驅逐,對部落外的戰俘是殺戮。
後來生產力發展了,就被流放到部落裏,做部落外戰俘的奴隸。但都不是監獄。很難。誰在監獄裏?是其他部落的首領或者自己部落的重要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