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二審稿還完善了學生欺淩行為的處理程序,增加規定:學校不得隱瞞嚴重欺淩行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二審稿增加了學校周邊不得有煙酒等銷售點的規定,禁止吸煙飲酒的場所由?學校、幼兒園的教室、宿舍、活動室?擴展成?學校,幼兒園?同樣明確的是,香煙包括電子煙。
二審稿還規範了新聞媒體對未成年人案件的報道。附加規定: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宣傳,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新聞媒體報道未成年人案件應當客觀、審慎、適度,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對於住宿經營者,二審稿還增加規定:賓館、招待所、旅店等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時,發現異常或者有違法嫌疑的,應當立即與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取得聯系或者向公安機關報告。
我相信中國的法律體系會越來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