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被允許使用互聯網進行合法健康的活動。但未成年人上網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瀏覽、制作、傳播違法信息,不得參與網絡欺淩、網絡賭博等違法行為。監護人、學校和社會都有責任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互聯網,預防和幹預未成年人沈迷網絡。
未成年人上網的危害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身體健康:長期沈迷網絡會導致視力急劇下降,長時間坐在屏幕前身體動不了,可能導致夜不能寐,夜不能寐。
2.意誌力和自制力喪失:過度使用網絡使青少年對網絡產生強烈的依賴性,可能導致青少年逐漸出現“網癮癥狀”。
3.心理健康問題:長期沈迷於網絡聊天、玩網絡遊戲、瀏覽不健康的色情內容,使未成年人沈迷於虛擬環境,不願面對現實生活。
綜上所述,未成年人上網並不違法,但必須在法律框架內進行,各方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保護未成年人的網絡空間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六十六條
在中小學校附近設置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由主管部門予以關閉,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允許未成年人進入,或者未在顯著位置設置禁止未成年人進入標誌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