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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註冊的車出事故,原車負主要責任嗎?

法律分析:

因為車輛交付後,原所有人既不能支配車輛的運行,也不能從車輛的運行中獲得利益,所以原所有人不應對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車輛登記過戶是壹種行政行為,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所有權轉移,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力自車輛交付之日起發生。因此,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實際控制車輛運營或者獲得運營利益的壹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原註冊所有人不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對未過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但未辦理過戶手續的連環購車行為,因違反相關行政法規的規定,應予以調整。也就是說,不承擔賠償責任不等於不承擔責任。不轉移車輛所有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10條。機動車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轉讓交付但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受讓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房屋過戶壹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過戶登記申請;

2、申請人的身份證等身份證明材料;

3.房屋產權證;

4.登記原因證明,如因出售而轉讓,為買賣合同;

5.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房屋過戶的流程是:

1,確認產權。

2.簽買賣合同,交定金,但是定金不直接交給業主,而是交給中介公司保管。

3.拿到購房合同後,帶上身份證等個人信息,向銀行申請購房貸款。

4.先交首付,但要填寫銀行貸款申請表,由銀行審批。

5.銀行認可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處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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