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嚴禁在縣域範圍內任何場所開展打牌、賭博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動。
2.全縣所有棋牌室和各類活動中心、經營門店、娛樂服務場所壹律關閉,嚴禁為打牌賭博等聚集活動提供場所和條件;嚴禁任何單位、家庭和個人為打牌賭博等聚集活動提供場所和條件。
三、凡不聽勸阻,違反停業要求的,公安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場內經營者和參與者,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4.凡從事打牌賭博等聚眾活動,或為其提供場所和條件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構成違法犯罪的,將依法嚴懲。
五、對賭博、棋牌娛樂活動的組織者和積極參與者造成疫情擴散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黨員幹部參與打牌賭博等聚眾活動,或為打牌賭博等聚眾活動充當保護傘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外,應通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七、廣大人民群眾要充分認識疫情防控期間賭博的實際危害,自覺抵制誘惑,積極支持禁賭。
八、歡迎全縣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各類棋牌娛樂和賭博線索。
舉報電話:110。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局優化方法
2021 8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