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不支持老年人的法律

不支持老年人的法律

法律解析:對於不履行贍養義務的人,老年人(60歲以上的人)有權要求其贍養人支付贍養費。老年人與家庭成員之間因贍養發生糾紛的,可以請子女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查明情況後,應當強制子女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判決子女按照當地生活水平支付壹定的贍養費用;根據老年人追討贍養費的申請,在判決作出前,可以依法裁定子女先行支付壹定數額的贍養費,以解老年人燃眉之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的經濟贍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壹款之罪,除被害人不能告訴,或者因受脅迫、恐嚇而不能告訴的以外,只有告訴的,才予以處理。第二百六十條之壹虐待被監護人、老年人、病人、殘疾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壹款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壹條拒絕扶養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上一篇:網曝淳安法院拍賣仿百達翡麗手表。這個消息是真的嗎?
  • 下一篇:沒有洗標可以退壹賠三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