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旅行社沒錯。旅遊意外不是旅行社的責任,旅行社只有提醒的義務!旅行社已經盡到了責任。馬女士的說法不正確。只要旅行社提供的酒店符合國家行業管理的相關規定,符合合同要求,就不存在瑕疵。旅行社無法提供提醒證明,最多只承擔未履行的義務,賠償壹小部分。馬女士可以向酒店索賠部分費用,因為馬女士也承擔壹定責任,而且大部分!案例二:旅行社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按照規定,旅行社應當退還客人未達到合同要求的費用(車費、景點門票),並承擔違約責任。遊客與高某達成的協議無效,因為按照規定,高某只是旅遊的實施者,而不是決定者,高某已經越權!案例三:遊客王等人與該國際旅行社海外部簽訂的旅遊合同有效。境外部在經營時代表旅行社,對遊客王等人的賠償責任由該國際旅行社承擔。按照規定,旅行社不能承包或轉包經營,海外部被視為旅行社及其下屬機構不可分割的壹部分!案例四:旅行社的說法不成立。按照規定,旅行社在旅遊過程中是不能擅自改變旅遊路線的!2;旅行社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旅遊者損失賠償及違約責任。依據:1旅行社在旅遊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旅遊路線!2.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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