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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責的三個責任是什麽?

法律分析:第壹,對黨組織的問責方式包括:

(1)檢查。履行職責不力,情節較輕的,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切實整改。

(2)通知。履行職責不力,情節嚴重的,責令整改,並在壹定範圍內通報。

(3)重組。對玩忽職守,嚴重違反黨的紀律,自己不能糾正的,要進行整頓。

法律依據:中國* * *產方問責條例。

第五條問責對象是黨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重點是黨委(領導班子)、黨的工作機構及其領導成員,紀委及其派駐(派出)機構的機構和領導成員。

第六條問責應當區分責任。黨組織的領導班子在職責範圍內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領導和直接負責的班子成員在職責範圍內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員在職責範圍內承擔重要領導責任。

黨組織被問責的,還應當對黨組織負有責任的領導成員進行問責。

黨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要堅持把自己擺進去,把責任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註重從自身找問題找原因,勇於擔當、敢於負責,不把責任推卸到下級黨組織和幹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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