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只是偶爾威脅當事人,可以不予理會。如果威脅當事人次數過多,影響其正常生活,但未達到犯罪的程度,則違反了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當事人可以報警,向警方求助,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如果他利用手中的不雅照向當事人勒索財物,就觸犯了我國法律規定的敲詐勒索罪,當事人可以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因此,需要判斷對當事人的威脅是否達到相關程度,然後根據情況采取報警或訴訟的形式維權。如果是對人身安全的威脅,對正常生活有影響,被恐嚇的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部門會根據情節輕重進行立案。情節較輕的會被拘留或罰款,情節較重的會受到相應刑法的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