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我國婚姻關系中的財產問題適用夫妻財產制。根據這壹制度,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同壹財產,而婚前財產和個人財產屬於各自所有。具體來說,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包括兩人交換勞動和商品形成的財產性收入,以及遺贈、贈與和繼承所得,屬於同壹財產。而婚前財產和個人財產都屬於自己,並不受同壹財產制度的約束。離婚時,按法定比例分割* * *與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夫妻雙方應對同壹財產進行平均分配。但如果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在勞動和資本上的貢獻不等於另壹方財產的增值,可以適當補償。需要特別註意的是,我國雖然實行法定夫妻財產制,但由於地域、習俗等因素,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還是會有壹些差異。
夫妻壹方婚前已經擁有巨額財產。離婚時需要和對方分嗎?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規定,夫妻婚前的全部財產歸各自所有,不受同壹財產制度的限制。所以,離婚時,如果壹方婚前已經擁有巨額財產,這部分財產不需要與另壹方分割。
我國實行法定夫妻財產制,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於同壹財產,婚前財產和個人財產屬於各自所有。離婚時,應按照法定比例分割* * *和財產,但應考慮其出資額的差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15條,夫妻之間所得的財產,以各自貢獻為原則,歸夫妻共同所有。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