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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不是法定立法程序?

立法過程通常可以分為以下四個步驟:1。法律議案是指立法機關開會的時候。提請機關討論的關於制定、修改和廢止法律的提案或者建議。2.關於法律草案的討論。是指由立法機關對列入議程的法律草案進行正式審議和討論。3.通過法律。是指法律制定機關經過正式討論,正式同意法律草案,使法律草案成為法律。4.法律的公布。它意味著制定法律的機關將以某種形式正式公布通過的法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程序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程序,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具有國有立法權的機關制定、修改和廢止規範性法律文件必須遵循的法定步驟和方法。全國人大和NPC人大常委會制定法律壹般要經過四個階段:(1)提出立法議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常務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NPC常務委員會提出屬於各自職權範圍內的立法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團或者三十名以上代表可以向大會提出議案;NPC常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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